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估工作
作者:严卫国    2019-11-28 11:16:40
沪科〔2019〕2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现开展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要求
 
1、评估对象。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立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结合实际,进入绩效评估时间节点的立项单位可自主申请,过期视同自动放弃(详见附件)。
 
2、评估材料准备。根据《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建设内容与要求,撰写评估申请表,并委托具有本市科研计划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经费决算审计。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上海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评估申请表
 
(2)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能够反映评估期内机制创新、服务绩效、示范特色的证明材料
 
3、支持金额。申请额度不超过项目单位自有建设投入,最高不超过《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应专题规定的额度。
 
4、评估标准。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考核分为机制创新、服务绩效、示范特色三大部分。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评估排名前15%(含)为优秀的,按应补贴额的100%予以补贴;15%-50%(含)且不低于70分的为良好,按应补贴额的70%予以补贴。60分(含)-70分为合格,按应补贴额的50%予以补贴。60分以下为评估不合格,当年不予补贴,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5、示范特色评价标准。示范特色内容包括落实国家和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而配套出台的制度性文件、创新性举措和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试点开展科技成果所有制改革并出台有关制度,以及其他具有体制机制突破或创新的举措。
 
(2)技术转移机构促成单笔超过2000万元的技术转化/技术许可/作价投资案例。
 
二、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至9月2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三、评审方式
 
市科委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四、评估结果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接受公众异议。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附件:1.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估单位名单.pdf
 
      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书(绩效评估类).doc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