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准备的材料:已生效的技术合同(申请人应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一式五份,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一式四份),如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必须出具批准文件。
1、网上用户注册。申请人应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副本、写有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编和企业税务登记号的复印件提交给区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注册,区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信息无误后,为申请人开通登记用户。
2、填写技术合同文本。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上海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stmo.net.cn),进行技术合同示范文本的电子模板下载,按格式条款填报。
3、打印盖章。合同内容要求双面进行打印(复印),并加盖公司骑缝章。企业盖章页与登记认定页,合为正反面一页。合同双方公司盖章、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4、认定登记。申请人网上登录后将技术合同信息的相关内容填报提交,同时将书面技术合同文本,送达区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初审,进行认定登记。
5、免税审核。若要享受相关免税,申请人还须将技术合同文本送达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中山西路1525号1306室,电话:61313252)进行审核盖章。
6、税务部门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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