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

温馨提醒:使用润吧免费在线流程管理服务(智能SaaS系统),
您可以一个界面管理所有服务,随时随地掌握服务进展,防范服务风险,杜绝服务纠纷。

马上点击查看,什么是在线流程管理服务?

价格:¥1200起
申报条件分析
尊敬的客户,你当前处于未登录状态,您可以在登录后查看您当前企业的政策匹配结果和申报条件分析。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 项目级别: 省级
项目状态: 有效 政策类型: 项目、奖励申报政策
受理部门: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021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园区咨询: 园区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人: 网址: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9236.htm
所属国家: 中国 所属省份: 上海市
所属城市: 所属区县:
政策依据: 《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
申请时限

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19日

政策享受

业投入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2:1

申报指引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9:00,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至4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申请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同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申明。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要求申报单位在申报的研究内容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团队和技术基础。鼓励联盟、功能性平台组织产业链上下游联合申报。

申报资料

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备注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申请资料模板
提示:上传文件数量不得多于20个。
模板名称 模板格式 操作
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021-60456916

联系电话:13918320285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