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医疗卫生)专项资金

温馨提醒:使用润吧免费在线流程管理服务(智能SaaS系统),
您可以一个界面管理所有服务,随时随地掌握服务进展,防范服务风险,杜绝服务纠纷。

马上点击查看,什么是在线流程管理服务?

价格:¥1200起
申报条件分析
尊敬的客户,你当前处于未登录状态,您可以在登录后查看您当前企业的政策匹配结果和申报条件分析。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医疗卫生)专项资金 项目级别: 区级
项目状态: 有效 政策类型: 项目、奖励申报政策
受理部门: 浦东市民中心科经委窗口(新区合欢路2号2楼54号窗口)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021 68542222-88256/82140
园区咨询: 园区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人: 网址: http://www.techpudong.gov.cn/Article/201608/201608310002.shtml
所属国家: 中国 所属省份: 上海市
所属城市: 上海市 所属区县: 浦东新区
政策依据: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16]128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民生科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
申请时限

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25 日

政策享受

本专项每个项目最高申报资助额不超过25万元,项目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立项项目进行资金匹配。

申报指引

申请条件

1、注册在浦东新区,属于新区税务局直接征管,财务管理规范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事业机构。
2、专题一的项目申报仅限于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项目申报由区科委直接受理按本指南要求执行。非区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申报专题二的项目由区科委受理按本指南要求执行。
3、区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申报专题二的项目由区卫计委受理,申报要求由区卫计委另行发申报通知,申报书面材料、时间节点、报送地址等要求按卫计委的申报通知要求执行。
4、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与落户在浦东新区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医联合研究。有合作单位的,申请项目时需提供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和双方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需明确双方的职责、工作任务、经费使用明细等。
5、三级医院每家单位申报专题一的项目数量不超过6项,二级医院每家单位申报专题一的项目数量不超过4项。每家单位专题一和专题二最终立项项目不超过6项。
6、本专项每个项目最高申报资助额不超过25万元,项目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立项项目进行资金匹配。
7、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如有逾期项目且尚未提交验收材料或结题申请的,本次不可进行项目申报。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仍在执行期内的,本次不可进行项目申报。
8、本次项目执行期限为: 2019年9月 30日前完成。

申报资料

一、电子文本提交
1、申请单位访问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并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帐号并登录(已有帐号的单位可直接登录);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可行性报告(见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3、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报送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25 日。
二、书面材料提交
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二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请。
申请单位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书面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项目查新报告;
4、合作协议书、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报告等(视项目情况提交);
5、申请单位资质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等。
三、装订要求
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备注

报送地址:浦东新区科经委窗口,浦东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丁香路口)二楼54号窗口

报送时间:09:00 ~11:30 ;13:30 ~16:30

联系电话:68542222-88256/82140

业务咨询电话:28282695

申请资料模板
提示:上传文件数量不得多于20个。
模板名称 模板格式 操作
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021-60456916

联系电话:13918320285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