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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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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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2016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 项目级别: 区级
项目状态: 有效 政策类型: 项目、奖励申报政策
受理部门: 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350号南楼410室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021 50796205、50796202
园区咨询: 园区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人: 网址: http://www.techpudong.gov.cn/Article/201608/201608290012.shtml
所属国家: 中国 所属省份: 上海市
所属城市: 上海市 所属区县: 浦东新区
政策依据: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16]128号)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沪浦科[2016]61号)
申请时限

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20日

政策享受

根据年度考评情况,择优给予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贴。本类资助同一企业最多只能获得3次。
考评内容主要为发展潜力、研发投入、成果成效等,以量化指标为主,具体考评事项由年度申报指南发布。
2016年具体考评上年度的如下事项:获得经省级以上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情况;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情况;研发投入情况;获得专利情况;人才引进情况;获国家级项目资助情况;获得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情况。

申报指引

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发展潜力大、研发投入大、成效显著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2、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占营业收入的1.5%及以上。
3、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
4、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专项。

申报资料

一、电子文本提交:
申报单位访问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并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有账号的单位可直接登录);
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提交:
书面材料一式2份,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为有效申请。书面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在线打印的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复印件。
3、 2013、2014和201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材料(新企业提供至申报前一月的财务报表);
4、 获得经省级以上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投资协议,资金到账证明,工商登记股权变更等);
5、2015年度新获得PCT、发明专利材料;
6、 2015年度新引进国家级千人计划人才、市级千人计划人才、浦东百人计划人才证明材料;
7、2015年度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证明材料;
8、 获得新药证书、新药生产批件、新药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批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需带齐原件,由受理部门进行审核。如需其它证明材料,受理部门将另行通知。
网上填报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0日。
三、装订要求:
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材料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报送时间:09:00~11:30;13:30~16:30

申请资料模板
提示:上传文件数量不得多于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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